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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赋新能、学思践悟共成长”公司委研讨会(二)
发布时间:2025-12-30  |  浏览:871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公司专业委员会“案例分享赋新能、学思践悟共成长”实战研讨会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聚焦股东与公司治理中的核心矛盾与实务难题,邀请徐贤彪、许晶晶、刘晓华三位律师担任主讲人,分别围绕“股东评估权行使与公司利润分配困境”、“股东失联情境下的公司强制解散路径”以及“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纠纷的诉讼应对”三大议题展开深度解析。

本次活动还邀请到谢开顺、许红民、贾小健三位资深律师担任点评嘉宾,他们在各专题后进行实务剖析与延伸解读,进一步丰富研讨视角、提升专业深度。本次研讨致力于为参会同仁提供破解公司治理僵局、平衡多方诉求的实务指引,助力企业在合规框架下实现稳健发展。



在徐贤彪律师和谢开顺主任的精彩发言后,刘晓华律师又系统梳理了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纠纷的常见类型与司法认定要点。她首先将股东侵权行为归纳为七大类,包括滥用股东权利、挪用或侵占公司资金、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构建了清晰的审查框架。

重点剖析了“挪用侵占资金”与“关联交易”两大高发场景。针对资金侵占,她区分了“直接拿钱”与“通过关联方套取”两种路径,通过多个典型案例(如(2024)京02民终7192号)揭示了法院“轻形式、重实质”的裁判思路,并强调举证关键在于构建“制度+审计”的证据组合。在关联交易部分,聚焦于“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产”与“高价采购拿回扣”两类行为,指出审查核心在于交易真实性、价格公允性及程序合规性。

她强调举证需针对性突破:违规报销要证明股东违反财务规定且未说明款项用途;工资奖金争议需举证违反公司章程或与工作内容无关联;帐外帐户可通过客户对账单、供应商证据、内部人员陈述佐证;关联交易纠纷关键在于核查交易真实性与价格公允性。

诉讼中,应选准时机,充分取证,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或诉前审计;诉讼请求需明确具体,可分案或分阶段主张;针对被告抗辩积极提交反证;若涉嫌犯罪,可通过刑事侦查程序固定证据,全方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刘晓华律师的分享紧扣司法实践,通过大量案例提炼出可操作的证明要点与抗辩思路,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体系化、实战化的专业指引。



贾小健主任对刘晓华律师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以“体系化、实战化、精准化”三个词精辟概括。他指出,讲座体系化地构建了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七种行为图谱;实战化地聚焦挪用资金与关联交易等高发场景,通过大量真实案例直击司法实践;精准化地提炼关键要点,如“钱从公司账户直接进股东口袋”等,深刻揭示了此类案件的核心要害。

在此基础上,贾主任从三个维度提出了延伸思考:

第一,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治理,建议将诉讼证明要点反向应用于公司治理结构设计,通过落实财务审批机制、完善股东协议等,从源头预防纠纷。

第二,从原告视角拓展到攻防视角,强调此类案件本质是围绕举证责任的动态博弈,需理解法院“重实质”裁判思路的双刃剑作用,以全面驾驭诉讼策略。

第三,从民事诉讼延伸到策略组合,主张维权工具箱应多元化,根据涉案金额、证据强度等因素,灵活运用刑民交叉等手段,设计最优维权路径。

总结而言,贾主任认为刘晓华律师的分享提供了清晰的办案路线图,而他的点评旨在从治理、攻防与策略维度补充延伸,以促进更深入的专业探讨与实践提升。



两位律师分享后,公司专业委主任季凤律师主持发表讲话,她指出,刘晓华律师的分享体系化、实战化,清晰梳理股东侵权七大类行为,聚焦资金侵占、关联交易等高发场景,结合典型案例提炼举证关键与诉讼策略,为实务操作提供了精准指引。贾小健主任的点评高屋建瓴,从治理、攻防、策略三维度延伸思考,提出事前预防、多元维权等宝贵建议,拓宽了大家的专业视野。

感谢两位律师的深度分享与各位的积极参与,希望大家将所学所悟转化为办案实效,在破解公司治理困局中精准发力,助力企业合规稳健发展。


介于本次公司委研讨会中三位主讲律师和三位点评律师的发言比较丰富,我们将分为三期内容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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